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2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告知广东聚鑫汇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项目概况等基本情况
建项目名称:广东聚鑫汇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纯化学品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项目概况:新增年产0.24吨高纯铝、3吨超高纯锑、0.005吨高纯铍、0.5吨高纯碲化镓、13吨高纯碲的高纯化学品生产线,新建1条24吨高纯锑生产线(拆除原有已验收的12吨/年高纯锑生产线),新建1条60吨高纯镓生产线(拆除原有已验收的60吨/年高纯镓生产线)。建设单位拟在现有聚鑫汇厂区内北厂区的高纯材料车间B(3#厂房)和南厂区的碲车间(28#厂房)的部分区域进行本项目建设,总租赁建筑面积4151.60㎡。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聚鑫汇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987266897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清远市共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独松村12栋110号首层之一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以及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采纳落实。
广东聚鑫汇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留言
您的信息正在受保护